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壹周刊》报南投弊案点错人 曾勇夫:不道歉将提告

2013年01月17日 08: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壹周刊》报道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在弊案爆发后密会台当局“法务部长”曾勇夫;但南投地检署查出,李朝卿见的是台当局“法务部”前主管施茂林。曾勇夫16日要求壹周刊道歉,否则提告求偿,获赔金额全数捐给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

  南投地检署侦办南投县政府办理灾后重建工程涉嫌索贿舞弊,去年11月30日声押李朝卿获准。检方侦办期间,《壹周刊》报道称,据南投县议员林永鸿爆料,李朝卿和曾勇夫在南投艺术家白沧沂的草屯住所密会。

  曾勇夫当时驳斥相关报道,要求《壹周刊》道歉,如不道歉,就提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事后,县议员林永鸿道歉,但壹周刊只刊登曾勇夫的声明。

  检方提讯李朝卿,李说案发后他透过中间人引见,向转任律师的台当局“法务部前部长”施茂林咨询过法律意见,而非曾勇夫。

  曾勇夫说,南投地检署已查明李朝卿密会的人不是他,若《壹周刊》仍不道歉,近期将提告。(中国台湾网 朱炼)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