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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主管部门或将公布"注意事项" 规范股市类广电节目

2013年01月16日 21:5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6日消息 台湾“传播委员会(NCC)”今天提出了证券期货投资分析或评论节目制播应该注意的5大事项。台“传播会员会”表示,经与台当局“金管会”讨论后,将联合对外公布。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传播委员会”今天对“制播证券期货投资分析或评论节目应注意事项”进行讨论,整理出5大项主要内容。其中,要求从事分析或点评的嘉宾、访客、来宾等,须要揭露专业资质;在股市盘中及开、收盘前后1小时内,分析点评员要以受雇于证券投资机构的为限;此类广电节目,要在结束前警示受众,如“投资有风险”等警告。

  “注意事项”还指出,提供财经股市频道播送的节目,电视频道除了应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供应事业执照外,还要有“金管会”核准的证券投资或期货顾问事业证。(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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