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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拟出台规定 订定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

2013年01月16日 14:2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今日开会讨论“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计划”草案,计划定案后,再由当局“经建会”在此基础上草拟特别规定送“立法院”审议。

  “经建会”初步规划,将会在“立法院”下会期把该特别法规送交审议。具体执行方案将分10个主题,由“行政院”在现阶段进行跨部门讨论。

  “经建会”指出,“自由经济示范区”将发展产业创新整合、农产品加值运销、新世代国际物流、国际人才培训及亚洲重症与观光医疗5大中心,力争把台湾打造成亚太自由经贸中心。

  目前除了将高雄列为优先推动的“自由经济示范区”外,其它地点则将在规定通过后由台当局进行规划。(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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