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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是否应该判死刑 台湾法院首度“生死辩”

2012年12月25日 09: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吴敏诚杀人案开辩论庭(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12月2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湾男子吴敏诚曾因19年前杀死女友入狱,在3年前又当街枪杀担任幼教老师的黄姓女友。吴敏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三度被判死刑,但到底该不该判死,台湾“最高法院”昨(24日)天首度开辩论庭。 

  被害人黄姓女子的妹妹在法庭上泣不成声,请法官判吴敏诚死刑。她说,死刑不是报复,是让被告诚实面对自己犯行。被告律师尤伯祥对家属致上最诚挚的同情,但表示吴敏诚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有危险性。这是台湾“最高法院”首场“生死辩”,也是被害人家属第一次站上台湾“最高法院”的法庭。全案定明年1月10日下午宣判。 

  昨天庭讯约3小时,法官提出三个争点分别由检辩说明,再由法官提问,双方再结辩,从理性思辩、感性喊话到伤痛陈述。被害人妹妹在检辩结辩前作了约10分钟陈述,倾吐案发至今无法挥去的痛,旁听席有人忍不住陪着流泪。 

  被害人的妹妹说,不要再浪费资源在被告身上了,被告至今无悔意,以为投案就可免死。她表示,姐姐的儿子现就读小学4年级,看到电视报道台南割喉案凶嫌“杀1人不会判死刑”的说法后问她:“杀死我妈妈的那个坏人,会不会这样(不判死刑)?”她回答“阿姨也不知道,希望法官能站在我们这一边。”她说,如果吴敏诚获判无期徒刑再假释出狱,她考虑搬家,以免活在恐惧中。 

  面对被害人家属泣诉,被告律师团神情肃穆,但未放弃为吴敏诚求情。尤伯祥说,吴敏诚有兔唇,整形后鼻子有些塌陷,曾受霸凌、家暴,不会处理自己的感情。吴敏诚践踏别人生命,不代表我们可以用同样方式对待他。尤伯祥认为,判吴敏诚无期,让他在牢里面对杀害所爱者的折磨,才是对他最好的处罚。 

  吴敏诚曾被诉于1993年杀死女友,服刑出狱后,因财务纠纷,于2009年在黄姓女友任教的托育中心前将她当街枪杀。检察官起诉求判吴敏诚无期徒刑,一审照判。检察官上诉后,台湾“最高法院”二审到更二审均判吴敏诚死刑、褫夺公权终身。(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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