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2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一已婚陈姓男子与一名未婚黄姓女同事在公园拥吻,被妻子发现,事后却辩称是西方国家的社交礼节。妻子认为丈夫偷腥和对方有染,因此对两人提告并求偿10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抚慰金。
年初时,妻子便发现丈夫行为举止出现异常、并以工作繁忙为借口在外面租屋。2月份发现丈夫与公司黄姓女同事同进同出,甚至还在彼此家中过夜,几乎已达同居关系。到了4、5月间,妻子又撞见两人在公园内拥吻,黄女还坐在陈男大腿上,而且彼此拥抱、搂腰和抚背等,遂拍下亲密照当作证据,对两人提告求偿100万。
陈男辩称,当时黄女心情不佳才会搂腰安慰,且当时黄女情绪激动想往外冲,才会用自己的嘴堵住她的嘴,并说和公司女同事搭肩搂腰很正常。黄女则说接吻时间很短暂,且在西方国家社交礼仪中,朋友间短暂亲吻很正常。但法院认为两人的亲密动作已违反一般男女正常社交的范围,判处2人赔偿陈男妻子慰抚金20万元。(中国台湾网 朱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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