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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对死刑犯依法执行并减少死刑使用

2012年12月19日 17: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9日消息 马英九办公室今天说,三审定谳死刑犯除尚有挽回机会,否则须依法执行,台当局同时也减少死刑使用,这些是马英九一贯立场,并无回避。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部分媒体质疑马英九在18日举行的有关记者会中,回避死刑存废问题。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范姜泰基下午说,马英九当时请台当局“法务部”部长曾勇夫先说明当局对死刑看法后,立刻表示完全同意,不但未回避,反而明确对死刑存废问题表态。

  他表示,目前台当局在法规上维持死刑,因此对三审定谳的死刑犯,除非穷尽一切救济程序尚有可挽回的机会,否则必须依法执行。但同时台当局长期以来也会透过修改法规与其它措施减少死刑使用,这些是马英九与当局的一贯立场,并无媒体所指称的“回避”问题。

  范姜泰基说,依据相关规定,台当局“法务部”是死刑执行的最高主管机关,因此在18日记者会中,马英九先请“法务部”答复媒体询问,随后马英九也立即明确表示“完全同意”曾勇夫所言,这不仅是尊重主管机关的职权,马英九更是一贯清楚对死刑存废问题具体表态,媒体指称的“回避”实在不知从何而来。

  范姜泰基指出,台当局早已开始透过修改法规或其它措施,减少死刑使用,如全部废除唯一死刑,大幅减少相对死刑。(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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