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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电影合作管理办法将促进两岸产业合作

2012年12月12日 11: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2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今举行例行发布会,发言人范丽青在会上介绍了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的相关情况。

  范丽青表示,国家广电总局在近期颁布了一个《关于加强海峡两岸电影合作管理的现行办法》,这个管理办法里面所提到的很多推进两岸影视产业合作的一些做法和规范,都是听取了台湾业界以及大陆业界的一些呼声和建议,从促进两岸合作,共同繁荣两岸影视文化产业,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角度来制定的。办法公布以后,相信对于两岸合拍片,台湾影片到大陆来播出,以及台湾业者在大陆投资改建影院等方面都有了切实可循的办法,将对两岸文创产业包括两岸影视产业合作有一个好的促进作用。(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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