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日后将朝除罪化方向迈进,台“行政院”近日完成医疗相关规定修正草案审查,未来医护人员只有在主观故意(明明能救却撒手不管)或因开错刀、给错药等重大疏失,并致病患死伤,且非属特殊情况下,才担负相应刑责。
负责审查的“政务委员”罗莹雪解释,修正草案倾向以民事取代刑事,将加强医疗纠纷调处机制,尽量引导以民事赔偿解决问题。未来将只有因故意或违反医疗应注意义务,且偏离医疗常规,并致患者死伤者,才可能担负刑责,此外,草案还加入一项重要的审酌条件,即须判断当时、当地的客观状况,如突遇大量伤员涌入,或是偏僻乡镇医疗设备不足等特殊情况。
对于医疗纠纷是否采强制协调方式,罗莹雪表示,目前尚有疑虑,而且协调后的赔偿金额范围还有待进一步讨论。(中国台湾网 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