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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防务主管部门称已有措施稳定军职人员退抚基金

2012年11月18日 13:4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防务主管部门今天说,已采取“修法调高法定提拨费率”等措施平衡军职人员退抚基金收支,并规划在“精粹案”后检讨延长最大服役年限法规。

  媒体引述台“立法院”预算报告表示,军公教人员中,军职人员平均退休年龄最低,为43岁,但军公教提拨费率却都为12%,以致于军职退休给付负担相对沉重,不符自给自足原则,预估军职人员退抚基金于2019年开始亏损。

  台防务主管部门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军职人员于1997年1月1日加入退抚基金,此后都依法缴交提拨费用,并由“公务人员退休抚恤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及运用。由于经济环境变迁、设算基础变动、基金运用收益未达预期目标等因素,影响基金收支平衡,且台军陆续执行“精实案”、“精进案”及“精粹案”,部分人员提前离退,也造成基金支出负担。

  台防务主管部门指出,已采取“修法调高法定提拨费率”、“军人课税节余款挹注”、“放宽校尉级军官延役、留用高专业人力”、“修法明定领俸退伍军人再任政府转投资事业停俸及优存利息规范”等措施,预期可有效平衡基金收支。

  此外,规划在不影响部队作战任务及不产生人事阻塞的前提下,配合“募兵制”人力转换为役期较长型态及台湾人寿命延长的趋势,于“精粹案”组织员额调整后,适时检讨延长最大服役年限法规,以减缓退除给付支出。(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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