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林益世被控贪污案开审 一家人相拥而泣不认罪

2012年11月09日 21: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首度开庭审理前台当局“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被控贪污案,林家5人都不认洗钱等罪,林益世四度落泪,与母亲相拥而泣。

  林益世被控在“立委”、“秘书长”任内向地勇公司负责人陈启祥收贿6300万元(新台币,下同)、索贿8300万元未遂,遭特侦组依违背职务收贿等4罪起诉。林妻彭爱佳、林母沈若兰、舅父沈焕章、沈焕瑶4人也被依洗钱等罪起诉。

  北院下午开庭,林益世看到母亲后落泪,母亲也眼眶含泪,庭后更相拥而泣,全家哭成一团。林家5人都不认罪,沈若兰说不知林益世收陈启祥贿款,儿子当初叫她保管31万美元,称是选举经费,她以为是政治献金。她后来给沈焕瑶的现金都是林仙保的钱。法官纪凯峰反问,那干嘛把林仙保的钱带去给特侦组扣押?

  沈若兰委任律师杜英达辩称,沈若兰对林益世与陈启祥协议不知情,小孩子在外面如果恐吓别人,也不会回家告诉妈妈,沈若兰并非贪污正犯或共犯。“我不认罪”,彭爱佳说,沈若兰掌家中经济大权,出于信任才将部分财产交给她保管。她当初众目睽睽下用本名去银行租用保管箱,若怀疑钱是犯罪所得,怎会笨到用自己的名字去放钱。沈焕章、沈焕瑶辩称,受沈若兰之托帮忙保管选举经费,相信沈若兰不会叫他们做坏事。

  开庭尾声,林益世向法官说,希望能南下高雄探母。法官表示,当初交保只规定林益世每晚须向警局报到,剩余时间未限制,但再度警告林益世不要试图逃亡或串证。法官谕知,由于沈若兰等4人限制出境期限将届满,本案审结前会继续限境,全案订12月19日再开庭。(中国台湾网 周剑)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