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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7日晚裁定李宗瑞羁押禁见 被起诉求刑30年

2012年11月07日 23: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李宗瑞(图片来自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11月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涉嫌下药迷奸多名女子的富少李宗瑞,检方依加重强制性交、妨害秘密等45项罪名将他起诉。7日移审台北地院,法官认为李宗瑞涉犯重罪、逃亡、与证人串供的嫌疑,晚间已将他裁定羁押禁见。

  检警勘验李宗瑞的性爱光碟后,发现有28名女子遭下药或灌醉性侵,另4名女子虽然是自愿发生关系,却不知遭到偷拍,认定共有32名女子受害。李宗瑞猎艳的对象当中不乏知名模特儿、节目主持人等。检方勘验影片内容后,发现李宗瑞在性侵得逞后,见被害人仍昏睡,趁机将对方衣物穿回来掩饰犯行,不少受害者因此第一时间未发现遭到性侵。经检警调查后,被害者看到影片内容,才知道自己也遭到李宗瑞的毒手。

  因此,检警依据“刑法”“一罪一罚”原则,将李宗瑞求刑209年,建议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上限30年。检方勘验影片内容,发现李宗瑞还会逼被害女子说出“我很爽”,变态行径连主任检察官戴东丽都看不下去,曾在羁押庭上骂他变态。

  检察官根据偷拍影片内容与被害人证述,认为李宗瑞涉犯加重强制性交6件、强制性交12件、乘机性交10件、偷拍17件,6日起诉李宗瑞,并求处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7日李宗瑞已遭台北地院羁押禁见。(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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