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新北市一名黄姓男子误以为干妹潘姓女子因过度吸食毒品后死亡,并将她载至新店溪旁丢弃,导致潘女死亡。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于7日依过失致死罪判黄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
据判决书所述,该名黄姓男子任职酒店经纪人,并于2007年7月中旬介绍潘女至某酒店应征,随后两人一同回到黄男住处,施用毒品并发生性行为后,黄男先行就寝。未料,黄男醒来后发现潘女四肢僵硬、无任何反应,因此开车将潘女载往位于永和区的中正桥下河堤停车场,将潘女丢弃新店溪旁。后来,因潘女多重毒品作用引发休克并溺水死亡。
法院一审依过失致死、遗弃尸体等罪,判黄男2年零8个月的有期徒刑。黄男与检察官接提起上诉,二审及更一审判黄男有罪。但更二审合议庭审认为,案发时,黄男因年少无知、心情慌乱、才未能将陷入昏迷的被害人送医急救,反而自认为被害人已死亡,明显有过失。但当时黄男丢弃的潘女并未死亡,故不符遗弃尸体罪的成立要件,因此撤销改判。
合议庭审斟酌后,因黄男犯后有极大悔意,曾当庭向被害人父母道歉,也在家人协助下与被害人家属和解,赔偿312万元新台币。因此,以过失致死罪判黄男1年零4个月的有期徒刑。(中国台湾网 周剑)
[ 责任编辑:周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