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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周刊报道连战家“高档生活”前未求证 判赔100万

2012年10月16日 20: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女儿指控壹传媒所属台湾壹周刊撰文,指“连家游新西兰超高档”前未依约求证;台“高等法院”今天判壹传媒给付违约金。

  判决书指出,连战女儿连惠心与壹传媒公司在2006年间签订协议书,约定台湾壹周刊报道连家父母、配偶、弟妹相关文章时,应先与连家成员求证;若连家成员提供书面响应,台湾壹周刊应以适当篇幅忠诚反映。

  连惠心指控,壹周刊在2007年3月间刊登标题为“连家游新西兰超高档”的报道,使连家成员受社会大众耳语,且壹周刊多次违约,她因此提告向壹传媒公司与其法定代理人裴伟各求偿违约金新台币100万元。

  台湾壹周刊指出,报道内容仅为政治人物或其家属的现况追踪,属公众事务,标题则是表达市井小民难以想象上层社会生活的意见表达及评论,且连战儿子连胜文拒绝响应。

  法官审理认为,壹周刊的这篇报道不但不具急迫的时效性,与社会公益也非直接相关,且极可能引起大众给予连家人豪奢的负面社会评价。另外,壹周刊并非无其他机会可采访连家人,认定壹传媒违约,判决壹传媒与裴伟各赔偿违约金新台币100万元。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驳回上诉,壹传媒还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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