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王志雄被押返台 展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成果

2012年10月13日 09:4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王志雄(左)担任台“立委”时意气风发。台湾《中国时报》资料照片 

  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列名台当局“法务部调查局”外逃十大经济通缉要犯的前台“立委”、台湾“中兴银行”副董事长王志雄,日前被上海市公安局派员跨省到辽宁省大连市将他缉获,台当局“调查局”接获通报后,昨天派员将他押解返台归案,并移送台北地检署,台检方侦讯后,漏夜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王志雄,再次展现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决心成果。 

  王志雄涉嫌于1998年3月间,为稳固台湾“中兴银行”经营权,以违反该行授信规定向台湾“中兴银行”超贷新台币2.5亿元(新台币,下同)后,购买台湾“中兴银行”股票1.4万张给王志雄维持台湾“中兴银行”经营主导权。 

  1998年11月起因贷款延滞缴息,且因台湾“中兴银行”股票下市,无法交易,致使台湾“中兴银行”全体股东损失2.5亿元。王志雄于2003年3月19日逃往大陆。 

  另北检怀疑,台湾“中兴银行”及王志雄勾结亚世、荣周、台凤、汉阳、禾丰、台融等六大企业集团,违反授信规定,违法贷款高达126亿余元,造成97亿元呆帐。台北地检署于2004年5月26日、台北地院在同年12月20日分别发布通缉在案。 

  王志雄潜逃大陆后,曾于2007年3月26日及2009年4月9日在上海市向上海市公证处提出申请委托书公证书,委托在台友人处理有关他在台民事事项,并于委托书上载明现居住于上海市,以工作原因无法回台湾办理相关事宜。王志雄跨海委托律师诉讼,在台湾打赢“返还股款”民事官司,获得8000万元求偿,却不愿面对遗留台湾债务及官司,严重违反社会公义并引发强烈民怨。 

  最近上海市公安局发现王志雄人在辽宁省大连市,经多日埋伏跟踪,前往辽宁省大连市逮捕王志雄。台当局“调查局”遣返专组干员在前天下午抵达上海市,并于昨天与上海市公安局办理遣返罪犯交接作业后,于晚间搭乘飞机押解王志雄返台归案。 

  至于王志雄的父亲、前高雄市长、台湾“中兴银行”董事长“南霸天”王玉云,一度生死成谜。王志雄昨日接受询问时表示,父亲王玉云已于2009年过世。(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