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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方面或将让大陆学生享有健保权利

2012年10月09日 22: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当局“陆委会”要修改“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相关内容,将陆生赴台“停留”改为“居留”,纳入享有健保的权利。台“教育部”今日表示,11日将陆生纳保的计划送至台“行政院”,通过后再送至台“立法院”作最后审议。

  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专门委员朱俊彰表示,台“陆委会”正在研拟相关法令通过之后,纳保对象限定必须是来台修读正式学位的学生,不包括短期停留的陆生。

  朱俊彰表示,原则上,未来陆生纳保就是比照外籍学生,必须在台湾居住满6个月以上才适用,纳入健保保障,每个月保费大约要负担749元新台币的健保费用。

  朱俊彰表示,因为是强制纳保,若陆生不按时缴纳,还是会被锁卡。(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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