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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夫妇花630万预订媳妇 人财两空

2012年09月21日 07: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曾姓男子说:“当初连女方的手都没牵过,且至今不曾交女友。” 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9月2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北市蔡姓保险女业务员为向保户曾姓夫妻借钱,答应以女儿和曾男独子交往订婚为条件,向曾男借“预备订婚金”630万元(新台币,下同),但女儿和曾男儿子始终不来电,曾男于是怒告蔡女一家三口涉诈骗取财。但板桥地检署指男女交往应尊重彼此意愿,蔡女没保证婚事一定成,全案不起诉。

  被父母拿婚事当筹码的儿女,都是大学毕业生,年纪都很轻,蔡女女儿24岁,淡江大学外文系毕业,曾男儿子25岁,毕业于台湾辅仁大学历史系,去年9月退伍,正准备报考地政士。他昨受访说,本来就对刻意安排的相亲很抗拒,因拗不过父亲坚持才与对方见面,两人没单独约会过,更没牵过手,因当初就觉得与对方个性可能不合,对婚事落空“完全没有惋惜”。 

  曾男急于为独子讨媳妇,怀疑蔡女作梗以致婚事不顺,去年9月怒告蔡女一家三口涉诈欺取财。蔡女喊冤指应让年轻人先当朋友再谈结婚,毕竟“感情需要时间培养”,蔡女女儿也说,当时并无和对方儿子结婚念头。 

  板桥地检署认为,双方签“同意合议书”,蔡女也没保证女儿一定和曾男儿子订婚,况且婚约基于人格尊严考量,不能强迫履行,男女交往应尊重彼此意愿。检方认为全案不构成诈骗,蔡女一家三口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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