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金琦出席两岸金融合作专题论坛并发言。(中国台湾网 于斯文 摄)
中国台湾网9月19日南京消息 19日,2012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在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在下午举行的两岸金融合作专题论坛上发言。她说,实际上两岸的货币合作,如果不把合作范围定得太宽的话,历经了20多年的时间,分为三个阶段。
金琦指出,第一阶段是从1987年到2008年,应叫做“两岸货币管理机构各自推出有关措施”阶段。1987年,台湾开放了居民来大陆探亲。随之而来的是台湾的居民携带货币兑换,大陆为了配合台湾居民探亲,批准了中国银行等一共6家银行为台胞办理3项新台币汇率业务。2003年又接着批准了中国银行在福建省的几个试点办理新台币现钞双向兑换,为当时台胞探亲提供了非常方便的条件。
金琦说,两岸在政策上有着非常好的默契,各自推出了一些相关的或者合作的制度措施。2002年2月,台湾方面又允许外汇指定银行与大陆银行直接通汇,为了回应这个措施,同年7月大陆批准大陆银行和台湾地区银行直接通汇的业务。从这个时候开始,两岸银行建立了直接汇兑时代。这也是一种货币管理机构政策上的一些默契和配合。2008年7月,人民币现钞兑换业务扩大到了台湾全岛。这阶段推出的措施顺应了市场、民众和企业的需要,使得人员往来和企业的交付合作更加便利。
金琦说,第二个阶段,是属于间接的合作习惯。这一阶段合作的特点是,台湾的银行通过香港方面的渠道间接的开展。2011年的6月30日,台湾方面允许台湾岛内国际金融业务分行和海外境外客户,包括在大陆的客户,开立人民币账户和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之后台湾多家国际金融银行海外的银行在大陆开设了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金琦指出,总体上这两个阶段货币合作,支持和促进了两岸经贸合作和人员的交流,为两岸金融合作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是,由于《两岸人民币关系条例》第38条有一些限制,所以这叫间接开放,叫间接的合作阶段。
金琦说,第三个阶段,进入直接合作阶段。自从今年8月31日两岸签署了备忘录以后,我们就真正的进入了两个货币管理机构直接的合作阶段。过去很多问题现在都有机会得到解决。首先货币清算机构要选定,要规范清算所能够提供的业务内容。还有就是双方都要对清算的机制和清算的机构进行监督,确定一个监管的安排。上周五台湾方面有消息指出,台湾银行已经选出大陆的新台币的业务清算行。目前,大陆方面也在加快进度,遴选台湾的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目前我们还要抓紧研究和制定清算行相关的制度安排。
金琦指出,香港已经开办了多年人民币业务,不仅在经常项内业务全部可以清算,在基本项下也开展了很多业务。对于台湾来说,可以免去前面的环节,直接进行人民币贸易结算,甚至在大陆政策允许下做资本人民币业务清算。所以,台湾的起点可以很高。
最后,金琦表示,根据备忘录的原则,以两岸货币清算为平台,建立直接的沟通渠道,直接的信息交换,发展直接的合作关系,这与过去的两个阶段完全不同,只要有直接的合作、直接的沟通,我相信很多的问题都更容易解决。将来的两岸金融合作一定会更加的顺畅,两岸金融市场的合作也将进一步融合,这些都会对两岸共同市场的建立、为促进两岸人民的福祉作出积极的贡献。(中国台湾网 栗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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