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前国民党秘书长金溥聪委任律师赖素如昨天说,金溥聪控告潘孟安、杨蕙如案,法院判决败诉,令人遗憾,将提出上诉。
金溥聪指控民进党籍“立委”潘孟安散布不实言论,毁他名誉,请求赔偿并登报道歉,台北地方法院判金溥聪败诉。
赖素如表示,潘孟安、“卡神”杨蕙如所述金溥聪买年代电视台的言论,是就虚构的事实所做的“事实陈述”,而非“主观评论”,但法院仍将此视为“合理评论”,令人遗憾,将提上诉。
赖素如说,潘孟安、杨蕙如等人也是公众人物,言论自由的保障程度与金溥聪无分轩轾,所以他们虽然有言论自由,但不应滥用言论自由而伤害他人之名誉。潘、杨两人并非媒体记者,不能以“新闻自由”的标准来判断言论尺度,法院误以“新闻自由”的范围来衡量“言论自由”,这点应再予以厘清。
赖素如也说,法院以潘孟安提出的网络匿名报道,即认潘孟安的言论有所本,但法院也认为该网络报道中确实没有提到金溥聪购买年代电视台。法院认为金溥聪身为公众人物,名誉权应作较大退缩,显然错把“主观评论”当做“事实陈述”。(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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