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台东县政府胡姓科员,被控承办中低收入户福利业务,侵占近百名民众急难救助金共新台币24万余元,今天被依贪污罪起诉。
根据台东地检署起诉书,胡姓科员承办台东县政府社会处低收入福利业务,2010到2011年期间,她将社福团体提供给台东低收入户的急难救助金,以伪造文书及印章的方式,侵占收入自己囊中。
台东县政府政风室接获检举后,将案件移送台湾“廉政署”侦办。胡姓科员坦承侵占新台币24万8000元是为偿还银行借款,她事后已将侵占的救助金缴回。检察官将她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并审酌她已缴回犯罪所得,向法院请求减刑。
台东县政府社会处长辛进祥表示,为防范类似事件发生,将来有慈善团体提供现金救助时,都要至少2人共同发放,并拍照存证,发放当下无法领取的民众,将不再补发。(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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