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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部门核定“发展具两岸特色之金融业务计划”

2012年09月07日 14: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今天表示,已核定“金管会”提报“发展具两岸特色之金融业务计划”,以及“中央银行”的“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

  台当局“行政院”发布新闻稿指出,“两岸特色金融业务计划”包括全面启动人民币业务、两岸现代化金流平台及电子商务金流业务等10大重点。 “行政院长”陈冲说,这项计划主要措施将纳入近期将推出的推升经济动能方案。

  台当局“行政院”指出,为协助金融业者发挥其两岸设有据点特色,有效结合大陆台商经贸业务,拓展两岸金融市场发展的经营利基,昨天核定“发展具两岸特色之金融业务计划”。

  台当局“行政院”核定“发展具两岸特色之金融业务计划”,主要业务包括全面启动外汇指定银行人民币业务,两岸现代化金流平台,两岸电子商务金流业务,一卡两岸通,协助金融机构大陆布点服务台商。开放公开发行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债券及其它筹资工具,发展大中华区资产管理及理财业务,扩大保险相关业务及服务,监理合作排除障碍,争取有利条件进入大陆市场等。(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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