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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称台拟取消大陆配偶在台居留“保证人”制度

2012年09月06日 09:4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陆配走上街头争取权益。图片来自台湾《旺报》

  中国台湾网9月6日消息 据台湾《旺报》报道,大陆配偶权益再传重大进展。据台湾有关官员表示,相关单位正研议取消陆配在台居留身份转换的“保证人”制度。也就是说,未来只有赴台个人游或短期停留的大陆民众仍须有“保证人”作保,在台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的陆配,将不再受制于“保证人”约束。新制最快年底前上路。

  台湾有关官员指出,主管机关近期邀集相关单位开会研商,基本已确定朝取消保证人制度方向努力,“这部分也取得台当局两岸事务主管机关‘陆委会’初步同意”,新制最快年底前上路。未来只有短期赴台个人游或停留的大陆人士须有“保证人”作保,长期在台居留的陆配将不再受“保证人”约束。

  台湾“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长”锺锦明昨天表示,现行制度至少有2大缺点。首先,部分台湾配偶将出面为陆配作保,这被视为箝制陆配在台生活的工具,只要“主观上”不愿配合担任保证人,就能影响陆配身份转换的程序。这种现象时常出现在家暴频传或夫妻感情不睦的家庭,造成陆配身心饱受煎熬。

  其次,依现行规定,保证人必须负责被保证人(陆配)在台生活,当被保证人有依法须强制出境情事,应协助有关机关将被保证人强制出境,并负担强制出境所需费用。但相关规定并未附加罚则或强制执行措施,致使“权责不符”现象频生,令“保证人”制度徒具形式意义。(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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