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5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前台湾证交所董事长、民进党大佬吴乃仁被控在2004至2006年间,协助时任台“内政部次长”的颜万进诈领交际费一案昨(4)日审结,台湾“高等法院”判吴乃仁无罪定谳。
法院认为,证交所对于董事长业务联系费用未有明确规范,吴乃仁为扩展人际关系出现宴请、招待、馈赠的行为,与公司日后事务推展并非毫无关联,因此吴乃仁本于董事长职权、依照往例核销相关费用并无不法。
法院还出示相关消费单据,其中多为餐厅购买礼品及住宿费用,判断与吴乃仁的业务有关,因此判决无罪定谳。
而对于颜万进被控欺诈部分,法院认为颜万进在2005年7月向台湾汉来饭店订房,费用应该由民进党支出,事后却向时任证交所董事长的吴乃仁报帐,已构成向证交所诈财罪名,日前判决颜万进服刑8个月,后减刑4个月确定。(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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