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委员”陈永祥(图)在记者会说明农舍问题。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9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监察院”昨天表示,前陈水扁当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嘉全的农舍未供农用,位高权重理应奉公守法,却执法知法而违法,有亏职守。
去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期间,民进党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候选人苏嘉全宣布将屏东农舍、包括建物和土地,捐给屏东县长治乡政府,做为农业公益使用,而他和家人将在最短时间内搬离。
台“监察院”昨天下午召开会议,讨论苏嘉全农舍案,并以6比4通过“弹劾”苏嘉全,“监察委员”陈永祥、葛永光与马秀如傍晚举行记者会说明。
台“监察院”表示,苏嘉全任屏东县长、前陈水扁当局“内政部长”及“农委会主委”期间,藉特权方便,在他的妻子名下位于屏东县的农用地兴建农舍,供别墅自宅使用。相关农业设施及剩余土地,都与农业生产经营无关,违反农业发展条例。
根据“弹劾”文件,苏嘉全从事公职多年,位高权重、理应奉公守法、为人表率,但任内却有2件土地非法使用案件,违反法令、规定事实明确,“藉特权方便,图己之利,执法知法而违反法令,有亏职守。”后续又借故不接受台“监察院”约询,违反公务员服务规定,提案通过“弹劾”,移送台“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审议。
陈永祥表示,苏嘉全是不良示范,舆论争议不断,事后毫无悔意且强词夺理,执法、知法、玩法、欺法、违法、犯法、无法。苏嘉全以农舍问题与公职职权权责无关为由,拒绝“监察院”约询,但苏嘉全“不做县长、不做‘内政部长’,这个东西会通过吗?不太可能的事。”(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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