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宜兰县一名赖姓女护士,2005年间向经营咖啡店的林姓女老板佯称,自己是台湾“国泰建设公司”总经理的女儿,以可代为其投资赚钱为由,向女老板诈得200万元(新台币,下同)后避不见面。
第二年,赖女再以相同说词,向汪姓富商前后诈得1300万元“投资款”后,再以介绍认识宜兰县地产官员为由,把汪男骗到礁溪帝王大饭店喝酒,汪男被灌醉后,赖女找来妹妹、王姓男子等人,把汪男押到汽车旅馆毒打,逼汪男开480万元支票以及3000万元借据后才放人。
台湾“高院”考虑赖女取款后主动放人等理由,依共犯涉案情节轻重,掳人勒赎、伪造文书等罪,判赖女12年,赖女妹妹5年、王男6年,案经台湾“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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