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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起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李宗瑞禁见

2012年08月24日 23:1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被控下药性侵与偷拍性爱光盘的李宗瑞,今天凌晨遭收押但未禁见,台检察官提起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自为裁定,李宗瑞禁见。

  李宗瑞逃亡23天后,昨天晚间向台北地检署投案,检察官今天凌晨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实,向台北法院声押李宗瑞获准,不过未禁见。检察官不服,提起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晚上由值班法官评议后,撤销李宗瑞未遭禁见部分,自为裁定,李宗瑞禁见并禁止通信。(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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