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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小S泳池派对 台湾《壹周刊》负责人裴伟遭罚

2012年08月17日 14:2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12年前台湾《壹周刊》报道小S(图)等人在别墅泳池旁的玩乐照片,负责人遭判刑2月。来源: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8月17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壹周刊》12年前报道“小S、阿雅、范晓萱、陈纯甄露天摇头性爱派对”,并刊登小S等人深夜在别墅泳池旁的玩乐照片,引起小S等人强烈不满,指控裴伟侵害隐私,虽然双方事后达成和解,但因图利而偷拍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属于公诉罪,因此不能撤告,一直在法院审理中。

  台湾“最高法院”研议,以小S等人当时在别墅围墙内的泳池旁活动,主观上具有隐私需求和期待,四周住户即使被喧嚣噪音吵到,也顶多辨识出声音来源,但台湾《壹周刊》刻意爬到附近工地2、3楼拍摄,然后将他人非公开活动照片印刷贩卖。

  法官认为,台湾《壹周刊》已构成为图利而窥探、窃录罪,判周刊负责人裴伟4月,减为2月,得易科罚金新台币5.4万元,并没收31张偷拍照片。(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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