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金门县政府县务会议今天审查通过县民接受人工生殖技术费用补助条例草案,等公告后实施,合乎条件的夫妇可申请补助。
金门县府卫生局提出这项草案,经县府相关局室主管在县务会议中充分讨论,防止可能产生的疏失后确定,凡年满20岁以上,夫妻一方设籍满3年以上且有居住事实,可提出申请补助。居住事实由县府卫生局依拟订的规定审查。
依规定,不孕夫妻接受试管婴儿手术,就可申请新台币8万元(新台币,下同)补助。试管婴儿手术费用近20万元。
金门地区没有人工生殖的医疗技术,不孕夫妻需到其他医院院所手术诊治,金门县府卫生局长陈天顺表示,金门每年约有20对不孕夫妻。(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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