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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壹周刊》二审被判向台北捷运公司登报道歉

2012年08月07日 23:1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北大众捷运公司不满台湾壹传媒所属的台湾《壹周刊》指其处理紧急事件有疏失,求偿并登报道歉;台湾法院今天判台湾《壹周刊》登报道歉。

  根据判决书指出,台北捷运指控台湾《壹周刊》在2009年间以《内捷弊案、郝市府人为疏失、轨道疏散险电死700人、马英九违法开标损失400亿》为标题作相关报道,损害台北捷运名誉,向台湾《壹周刊》社长、撰稿记者等人求偿1亿元并登报道歉。

  法院一审认为台湾《壹周刊》已查证且善意发表对可受公评的事作适当评论,判决台北捷运败诉;台北捷运上诉并改求偿1元及登报道歉。

  二审认为,台湾《壹周刊》采访后未进一步落实查证义务,报道内容与事实有出入,改判台湾《壹周刊》须在台湾《苹果日报》、台湾《中国时报》及台湾《联合报》等台湾媒体刊登道歉启事,全案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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