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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莲等被控诈领公务机要费今判无罪 6幕僚判缓刑

2012年07月02日 18:0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院审理前台湾地区副领导人吕秀莲、前陈水扁当局行政部门负责人游锡堃及前外事主管部门负责人陈唐山诈领公务机要费或特别费案,今判3人无罪或免诉,6幕僚则因图核销方便而搜集发票,依伪造文书罪判缓刑。

  全案经台北地院审理近5年,因去年5月特别费除罪化,合议庭对吕秀莲等3人宣告免诉,至于吕秀莲另涉公务机要费部分,法官认定吕不知情判无罪,但幕僚为方便核销程序搜集他人发票,认定触犯伪造文书罪,分别判刑2至6个月,但情有可原,均宣告缓刑。(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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