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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应台: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单靠法律

2012年05月22日 20: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副市长蔡炳坤建议文化遗产保护应透过奖励及优惠措施,台当局“文化部长”龙应台今天表示,法律无法解决所有问题,执行上也要配合,需要有全套的办法。

  台当局“文建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今天揭牌升格为台“文化部文化资产局”,龙应台与蔡炳坤出席揭牌仪式,蔡炳坤提出建言,认为应该透过奖励措施与修法严惩等方式,永续保存文化资产。

  蔡炳坤指出,可以提供文化资产拥有者充分的诱因,以配合文化遗产的保存,例如许多都会区的文化遗产保存都面临城市更新与重划问题,而产生利益冲突,此时不能再仰赖道德劝说,而应提供优惠与奖励措施。他认为,有需要订定适当并具有吓阻性的处罚规则,目前明订有破坏古迹的处罚办法,但对“历史建筑”却没有,他建议应该明订罚则以保护历史建筑物,“红萝卜与棒子”双管齐下,才能永续保存文化遗产。

  蔡炳坤还说,不能让文化遗产变成闲置空间,无奈许多建筑或使用法规限制太严格,要利用困难重重,应该适度松绑,并给予优惠奖励,让民众、业者与当地政府达到“三赢”,才是未来努力的方向。

  龙应台对此表示,地方政府在保存文化资产时会碰到很多困难,文化遗产法规与施行细则必须不断随现况演进,例如多年前在台北市处理的大稻埕教堂案,虽派警方24小时巡逻,最后还是被有心人利用空档拆掉,因此后来才订有“暂定古迹”。

  龙应台认为,这些存在已久的问题,有些要从修法规着手,有些要靠执行上讯息的衔接,或与产业结构结合,不能单靠法律解决,必须要有全套的办法。(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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