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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签林书豪 多伦多猛龙欲挖尼克斯墙脚(图)

2012年05月15日 09: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林书豪(左)有身手又有票房,是猛龙锁定的自由球员挖角目标。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5月1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尼克斯季后赛出局不到一周,有关即将在本赛季结束成为“受限”自由球员华裔之星林书豪(Jeremy Lin)的挖角传闻甚嚣尘上,媒体近日即爆料,猛龙不仅可能和尼克斯抢签纳什(Steve Nash),还可能挖角林书豪,成为尼克斯在自由球员市场的劲敌。

  多伦多猛龙是NBA唯一的一支加拿大球队,纳什则是“加拿大之光”,也曾说过,若能在生涯最后阶段效力“家乡球队”猛龙,将是美事一桩,纳什在本赛季结束即成为自由球员,也给猛龙挖角他的绝佳机会。纳什住纽约,有关尼克斯将挖角纳什的传闻未曾断过。

  据太阳队内线消息指出,太阳依旧有高度意愿和纳什续约,价码为2年2000万美元(约5.9亿新台币),这样的价码在自由球员市场上应该没有球队可以匹敌,猛龙若无法竞标到纳什,B计划将是转标林书豪,猛龙除了看重林书豪的身手外,他对多伦多众多亚裔与华裔球迷也是一大卖点。

  报道称,尼克斯则对外不断放话将使用“优先续约权”,比照对手挖角价码续留林书豪,猛龙若想得手,势必要在开价上动手脚,林书豪球龄才2年,根据NBA规定,最高挖角年薪不能超过“中产条款”起薪500万美元(约1.5亿台币),不过猛龙可以在合约的第3年与第4年“加码”,整个合约总值将达4年3600万美元(约10.6亿台币)。

  猛龙若开出上述平均年薪达900万美元的挖角价,尼克斯在行使“优先续约权”上可能就要三思了,因为前2季年薪虽分别只有500万与522.5万美元(约1.5亿台币),但第3季飙至1263万美元(约3.7亿台币),第4季更高达1315万美元(约3.9亿台币),将让尼克斯缺乏弹性的团队薪资承受沉重的“奢侈税”课税压力,其它具阔绰团队薪资空间的球队,也可能采相同策略来“豪”抢尼克斯的林书豪。(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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