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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通过证所税方案 预计2013年实施

2012年04月26日 19: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今天上午,台当局“行政院”院会通过复征证所税实施方案,并调整“财政部”版本,将个人证所税扣除额从300万新台币提高到400万新台币,税率由20%降为授权“行政院”在15%至20%之间确定。另外,“财政部”原打算课征个人期货交易所得税,会议讨论后被删除。

  “财政部长”刘忆如表示,希望证所税方案能在“立法院”会期(约9月中旬)完成修法,在2013年开始实施。(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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