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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13岁少女认为付钱就是情人 称有钱没什么不可以

2012年04月09日 14: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9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屏东县一名13岁少女1年多来与70多名男子性交易,通过网络援交,每次收费500元到2000元新台币不等,从事这行她竟还有种优越感,以“大情人”、“小情人”分类寻芳客,付钱的是“大情人”,可优先援交,“小情人”较小气,想援交必须排队。她认为,付钱就是情人,“只要有钱,没什么不可以!”法官裁定感化教育2年。

  今年2月,该少女在路旁与一名初三男生吵架且讥讽说,“做了不给钱,算什么男人?”警方闻讯到场处理,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少女坦承援交。警方侦讯后,将两人移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分别收容,并安排社工辅导小华。

  社工访查发现,小华的妈妈14岁结婚,15岁怀孕生下她,3年后离婚,并将小华交由父母抚养,自己北上工作,小华从小学五年级开始逃学,多次一连数天离家在外,外祖父母好言相劝,她却骂他们管得太多。

  警方根据小华提供的寻芳客资料查访,发现均系假造,正继续追查这批援交客的真实身份。(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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