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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泥超量用煤发电卖钱 遭台当局裁罚4亿新台币

2012年04月02日 11: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环保署”今日表示,台泥集团投资的花莲“和平火力电厂”,未遵守环评审查结论,涉及不当得利,裁罚4.4192亿余元(新台币,下同)。

  台当局“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上午紧急召开记者会指出,“和平火力电厂”的环境影响评价承诺为每年用煤344万吨,但在2009年、2010年间,电厂分别超量用煤约7万8000吨及18万吨,远超环评审查结论。

  台“环保署”估算,“和平火力电厂”在这两年因超量用煤发电,转卖电力给台电分别获利1.8亿元及2.5亿元,合计4.3亿余元,加计利息,“和平电厂”不当得利4.4192亿余元,按规定应追缴这笔款项,这也创下台湾地区裁罚未遵守环评审查规范单位的最高纪录。(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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