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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女子喝醉被“捡”走 台北信义遭称“捡尸大道”

2012年03月30日 09:4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北市信义区夜店林立,常有女子喝醉被“捡”走,网友戏称“捡尸大道”。(图片来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3月3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台北市信义区近来被挂上“捡尸大道”的称号,因为该区夜店林立,男女狂欢后,男生将喝醉的女生带走的行为被戏称为“捡尸”,由于“男爱捡、女被捡”后发生一夜情过程刺激,许多夜店达人乐此不疲。

  据岛内媒体报道,自称1年捡过30人的大卫说,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是指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则是有酒量、有子弹(钱)。他自己不捡喝到烂醉的“全尸”,只捡喝到七分醉的“半尸”,因为“半尸”还有意识,在一夜情时会更主动。

  台湾律师陈世伟则指出,故意灌醉女方后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妨害性自主,就算是你情我愿还是有风险存在,女方可能事后反悔提告。(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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