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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主管部门:陈水扁不宜移监 病情不须保外就医

2012年03月21日 13: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部常务次长”陈明堂今天表示,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病况,据医师评估可在台北监狱医治,且陈水扁有另案在台湾“高院”审理,不宜移监;台“法务部矫正署副署长”詹哲峰也说,陈水扁不须保外就医。

  上午,陈明堂出席国民党台湾“立法院”党团召开的“特赦与保外就医,政治别干预司法”记者会,做上述表示。

  他说,根据监狱行刑法规,受刑人在监因病不能有适当治疗时,可申请保外或戒护就医,例如感冒可在监狱的医护室治疗、肺炎则须戒护到外面医院医治;而保外就医多为癌症末期、安宁照顾、骨髓移植等重病才适用。陈明堂表示,保外就医不计算刑期,戒护就医、在监治疗则算刑期,两者有差异。

  至于陈水扁能否移监到有医疗专区的台中监狱,陈明堂说,监狱受刑人移监作业要点规定,有另案在侦查或审判中,不宜移监,而陈水扁病况在台北监狱控制中,台北监狱认为不宜移监;但若结案,会再视情况斟酌。

  詹哲峰表示,矫正机关对收容人一向是照顾从宽、纪律从严;目前陈水扁病情稳定,透过追踪检查、药物治疗可控制病情,还不须保外就医;若病情有转变,一定会快速戒送就医,给予妥适医疗照顾。(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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