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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kiyo在台工作证废止 3年内不得再申请赴台工作

2012年03月05日 18:3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劳委会职训局外劳管理组”今天(5日)表示,日籍艺人Makiyo因违反台湾地区相关法令,情节重大,已于2月16日发文废止其在台工作证,且3年内不能在台工作。

  据报道,艺人Makiyo与友寄隆辉涉嫌殴伤出租车司机案,经检方侦办认定纠纷起于Makiyo酒后与司机争执闹事,友寄和Makiyo踹踢司机胸腹部,检方将两人依重伤害未遂罪起诉,并分别求刑6年和4年。据岛内就业服务法规规定,若外籍人士有违反台湾地区法令,情节重大者,可废止聘雇许可,且又依相关审核标准,若是因上述原因被撤销工作证者,3年内不得再申请赴台工作。

  据台当局“行政院劳工委员会”资料,具日籍身份的Makiyo从2004年起,就陆续向“劳委会”申请工作许可证,由于她是演艺人员,归类为白领专业人员,依规定须1年申请1次工作证,最近一次申请的有效期限至今年5月底。

  “劳委会职训局外劳管理组长”傅慧芝今天证实,“劳委会”已依相关规定,于2月16日发文废止Makiyo在台工作许可证,拘留事由消灭后,除其它法令另有规定,应立即离台,3年内不得再申请赴台工作。(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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