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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妻称前民代为“政客”被告 获判不起诉

2012年02月20日 20:5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政坛互相摸黑之风难止,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不满前民代谢欣霓指他抛妻弃女,委由妻子陈嘉君提告,陈出庭时批谢是“政客”、厚颜无耻,遭控涉公然侮辱。检方侦办后认为陈无辱人意图,处分不起诉。

  台北地检署今日公布的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前民进党民意代表谢欣霓于2007年1月间,疑公开影射施明德像“陈世美”般抛弃前妻一家人,并用“抛妻弃女”等语指控施明德;施明德认为名誉受损,委托妻子陈嘉君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法院审理时,陈嘉君当庭表示,“你的言论是厚颜无耻”、“谢欣霓竟然也在2007年有脸说是因为政治理念不合”、“政客”等语,遭谢欣霓控告公然侮辱罪。

  检方侦办时,陈嘉君供称,因认为谢欣霓对“陈世美”的历史解释有误,认为谢的言论厚颜无耻,并非在辱骂她;“政客”则是中性用词,无贬抑他人之意。

  检察官仔细斟酌后认为,“陈世美”究竟是负心汉的代名词或是如谢所言是“社会可容忍的评价”,此为可受众议之事,陈嘉君就此表达评论,难认构成诽谤;至于“政客”一词,检方根据陈嘉君庭讯时的前后陈述,认为是对谢欣霓言论的反面陈述,无侵害他人名誉意图,因此将陈嘉君处分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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