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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作词家李坤城指控侵权一案 罗大佑获不起诉(图)

2012年02月08日 14: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罗大佑被作词家李坤城控侵权一案,获不起诉处分。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2月8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日前,台湾资深音乐人罗大佑被作词家李坤城指控,擅将其作词的《心肝宝贝》、《大家免着惊》等6首闽南语歌曲,重制成为电脑点歌伴唱机、歌谱、光盘对外贩售,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全案应为民事纠纷,与“著作权法”的构成要件不符,处分不起诉。

  李坤城指控,他与罗大佑在1990年开始合作,双方签约他是罗的专属作者,1年要写12首歌,每首歌1万元新台币著作权由罗全权代理3年,其中《心肝宝贝》是他独立创作,罗却在合约期满后,将6首歌拿去重制对外贩售,侵害他的权利。

  对此,罗大佑否认违法,辩称他与李坤城签约,约定创作的歌词著作权交由他处理,他也按比例付费给对方。检察官详查双方签立的合约书,认定罗所言属实,且此事涉民事纠纷,处分不起诉。(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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