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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安全部门负责人蔡得胜渎职案因查无实证签结

2012年02月02日 16:4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2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安全局长”蔡得胜日前遭质疑频繁外出访问挥霍公帑,且岛内官邸家用也全由公款支付,涉嫌渎职。台“最高检特侦组”2日将全案侦查终结,经查蔡得胜无犯罪实证,予以签结。

  台“特侦组”发布新闻稿表示,《亚洲周刊》于2010年报道指蔡得胜频繁外出访问,在2010年就达10次之多。蔡在岛外期间均以“项目”名义,坐头等舱机位、住五星级饭店、吃喝玩乐挥霍公帑,且仍领4成差旅费。

  “特侦组”经分案侦办后,今天将全案侦查终结,以查无实证为由,予以签结。检察官经查,蔡得胜在2010年间9次外出的差旅费核销原始凭证等文件,均有载明外出的项目名称、具体行程、岛外机关邀请文书及目的等事项。“特侦组”在签结理由中指出,台当局“安全局长”因公出访须经台当局安全会议及马英九核准,难仅凭蔡得胜一人决定出访并消化预算。

  “特侦组”侦办期间,蔡得胜坚词否认有溢领差旅费,“特侦组”针对其支领40%生活费部分调查,最后认定他符合外出差旅费报支要点。至于岛内官邸家用由公款支付部分,“特侦组”查无其他供私人、家庭用途。(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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