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男子陈东荣于1985年间在台南市帝王饭店纵火,夺走26条人命,逃亡25年后遭到逮捕。台湾“最高法院”今天(12日)维持二审判决,依杀人等罪判陈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据台媒了解,陈东荣为台“最高法院”今年以来第1名判处死刑定谳的被告,也使岛内待枪决的死囚人数累积至56人。
据报道,台南市帝王饭店纵火案发生于1985年4月1日深夜,1名郑姓少年帮友人询问女友下落,却遭帝王饭店餐厅人员诓称不在,郑男自觉遭戏弄而心生不满,找来友人王金定、陈东荣、林志鸿报复。郑姓少年买来汽油,由陈东荣在饭店地下室楼梯出口点燃,造成26人死亡,10人受伤,是台湾治安史上罕见的重大纵火案。
案发后,王金定、林志鸿及郑姓少年相继落网,王金定被判死刑已伏法,林志鸿被判无期徒刑,郑姓少年也被判15年有期徒刑。陈东荣逃亡至2010年3月,距法律追诉时效只剩10天时落网。台法院审理认为陈东荣与帝王饭店内的人并无恩怨,仅因细小而不值得计较的事就与王姓、林姓、郑姓男子等人谋议放火泄愤,造成被害人家属天人永隔的伤痛,手段残酷,罪无可赦。
法院审酌陈男是下手丢掷汽油并点火的关键人物,且犯后潜逃无踪,历经20余年才被警方缉获,期间无任何尝试弥补被害人家属的行为,也未投案面对自己的罪行并承担责任,一、二审均依杀人等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今天驳回陈男上诉,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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