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男子纵火夺26人生命 逃亡25年后被判死刑

2012年01月12日 22: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男子陈东荣于1985年间在台南市帝王饭店纵火,夺走26条人命,逃亡25年后遭到逮捕。台湾“最高法院”今天(12日)维持二审判决,依杀人等罪判陈男死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据台媒了解,陈东荣为台“最高法院”今年以来第1名判处死刑定谳的被告,也使岛内待枪决的死囚人数累积至56人。

  据报道,台南市帝王饭店纵火案发生于1985年4月1日深夜,1名郑姓少年帮友人询问女友下落,却遭帝王饭店餐厅人员诓称不在,郑男自觉遭戏弄而心生不满,找来友人王金定、陈东荣、林志鸿报复。郑姓少年买来汽油,由陈东荣在饭店地下室楼梯出口点燃,造成26人死亡,10人受伤,是台湾治安史上罕见的重大纵火案。

  案发后,王金定、林志鸿及郑姓少年相继落网,王金定被判死刑已伏法,林志鸿被判无期徒刑,郑姓少年也被判15年有期徒刑。陈东荣逃亡至2010年3月,距法律追诉时效只剩10天时落网。台法院审理认为陈东荣与帝王饭店内的人并无恩怨,仅因细小而不值得计较的事就与王姓、林姓、郑姓男子等人谋议放火泄愤,造成被害人家属天人永隔的伤痛,手段残酷,罪无可赦。

  法院审酌陈男是下手丢掷汽油并点火的关键人物,且犯后潜逃无踪,历经20余年才被警方缉获,期间无任何尝试弥补被害人家属的行为,也未投案面对自己的罪行并承担责任,一、二审均依杀人等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最高法院今天驳回陈男上诉,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吴斌)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