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韶涵身陷合约纠纷,昨仍亮丽出席代言活动。(图片来源于:台湾《联合报》)
中国台湾网1月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张韶涵去年10月于微博公布声明,指自己在2011年7月4日委请律师寄发存证信函,表明中止和林隆璇“青田音乐”和福茂唱片的合约。昨天她出席牛仔裤代言活动时表示,和福茂唱片之间没合约,“青田音乐”还有,但合约已经中止,一切交由律师处理。
张韶涵一出道就与林隆璇签下一纸长达10年的合约,期间未更改过合约内容,张韶涵认为身为经纪人的林隆璇失职,没有尽职责为她紧盯工作行程与发行唱片进度,导致张韶涵一直认为是福茂唱片在带她。张韶涵先前已录7首新歌,直到去年5月和福茂老板张耕宇开会,张老板直接指出二者之间没有合约,这让张韶涵非常惊讶。
目前,已有很多家唱片公司向张韶涵招手,但她表示短期内希望自己打理演艺事业。(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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