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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缉毒 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创“证物移交”首例

2011年12月30日 23: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南投县以林姓男子为首的毒品走私集团,以人货分流方式自泰国走私毒品经由大陆转进台湾,警方29日晚自大陆取得查获的海洛因砖毒品7公斤,创下两岸共同打击犯罪“证物移交”的首例。

  南投地检署30日晚指出,此案历经一年多的调查,发现林姓主嫌这次前往泰国购得毒品海洛因砖7公斤后,通过物流公司寄往广州,并拟再由大陆转寄回台湾。南投地检署检察长朱坤茂表示,这是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定后,证物(毒品)移交的首例。

  南投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洪家原指出,检察官于29日晚扣得毒品证物后,同时指挥草屯分局、花莲县警察局刑警大队、苗栗宪兵队等单位,将涉案的陈姓、李姓、欧姓等共犯逮捕到案,30日晚漏夜侦讯后将3嫌犯声请羁押,并扩大追缉走私集团幕后林姓主嫌及其同伙,以瓦解毒枭精心构筑的毒品走私网络。(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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