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调查主管部门负责人:若违法监听候选人就辞职

2011年12月29日 23:5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调查主管部门负责人张济平今天发布声明稿表示,台调查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掌研析、判断选举安全情势,相关资料绝无提供给任何政党及候选人,也没有对任何候选人违法监听,否则愿意辞职以示负责。

  台湾《壹周刊》报道,传蔡英文遭台调查主管部门监控,昨天包括台台湾安全主管部门、调查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均严词否认报道,但民进党持续紧追此议题。

  另外,媒体质疑台安全主管部门秘书处翁姓处长到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开会一事,张济平澄清,翁姓处长是为协调保防工作法制化相关事宜,绝无媒体报道的指挥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搜集选情送交台安全主管部门的事情。

  张济平表示,依据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组织法规与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候选人安全维护实施办法,包括岛内安全调查事项、贪渎防制及贿选查察事项、“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候选人安全维护事项”都是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的职责,在此目的下的资料收集都是于法有据,但是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绝对不会针对岛内特定政党及候选人进行违法监控。

  对于媒体质疑调查员估票的作法是否妥当,他特别指出,对选举安全情势评估是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长久以来的作法,其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如果同选区两组候选人势均力敌,危安状况发生的机率远高于实力悬殊的选区,其危安等级也将提升,这是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工作范围的一环。 

  张济平表示,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依据法定职掌针对选举安全情势进行研析、判断、应处,相关资料绝无提供给任何政党及候选人,台法务主管部门调查局也绝对不会对任何候选人进行违法监听,否则他个人愿意辞职以示负责。(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