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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济建设部门公布宇昌案报告 指宇昌是唯一特例

2011年12月29日 15:1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经济建设部门昨晚公布近22页宇昌案报告,指出宇昌案只依蔡英文、何美玥、苏贞昌一纸两页极机密公文,不仅案名不清、公司名称混淆、没有计划书、没有评估报告、不见内外部专业评估记录、不见各种会议审查记录,即当作宇昌投资及拨款依据,这是台湾发展基金成立至今唯一的一个特例。 

  刘忆如说,台湾发展基金投资宇昌,重点不是投资案的赚赔,但要确保程序正义,因为唯有遵守程序,才不会发生两三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报告指出,台湾发展基金是台湾民众的钱,自成立至今,直接投资公司共有39家,其中只有6家是经过项目核准,其中包括宇昌,但只有宇昌仅依据一份3人签署只有2页的极机密公文,即拨款投资,其它5件申请案均具备具体名称,且经各种审查,经过多人核准。 

  报告还指出宇昌案的特殊之处。目前,台湾发展基金共直接投资12家生技公司,除宇昌外,其余11家公司都遵循台湾发展基金一般作业流程,唯独宇昌生技是以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核准方式办理。 

  刘忆如昨再度呼吁蔡英文,必须承认她问的问题没有错,且民进党是诬告。(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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