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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老翁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前自焚遭起诉

2011年12月06日 19:4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71岁的曾姓老翁因认为司法不公,今年9月27日上午,在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前凯达格兰大道,全身淋上汽油自焚,所幸经及时送医挽回一命。台北地检署今天(6日)侦结此案,依公共危险等罪将曾姓老翁起诉。

  据报道,台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曾姓老翁于2009年间告发高雄巿政府建设局前渔业处官员涉嫌伪造文书、渎职等案,全案以查无具体犯罪结案,老翁因此认司法不公而四处陈情,但均未获得满意结果。

  台北地检署表示,今年9月27日上午近7时,曾姓老翁开小货车载预先准备的2桶汽油,到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前凯达格兰大道,将汽油淋满全身并自焚,警方见状将火势扑灭,并将其送往台大医院急救。此案侦办期间,曾翁的女儿称,父亲曾经跟家人说,因对司法机制不满,欲前往台湾地区领导人办公室以自焚方式陈情。

  台北地检署今天侦结此案,依据当时警方的职务报告,扣案的2个汽油桶、2个打火机、现场监视器画面及医院诊断证明书资料,认定曾姓老翁犯案明确,依公共危险等罪予以起诉。检察官审酌曾翁没前科,因一时失虑,误触法规,且现在仍因烧伤在医院治疗中,又年岁已高等情况,建请法院从轻量刑,并宣告缓刑,以启自新。(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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