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民进党新北市议员黄俊哲涉嫌贿选 被判当选无效

2011年12月01日 20:4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去年竞选期间,民进党新北市议员黄俊哲的5名桩脚以每票1000元新台币向5户选民购买24张选票,使黄俊哲以倒数第2名的票数在板桥区当选。同为民进党候选人的林水山状告黄俊哲违反选举规定,当选无效,黄俊哲坚称自己不知桩脚私下买票。板桥地院昨判黄俊哲当选无效。

  黄俊哲与父亲黄忠信共当过4任前台北县议员,家族又经营建设公司,政商实力雄厚。去年五市举办三合一选举,黄俊哲获民进党提名,在板桥区角逐第一届新北市议员,屡被检举涉贿选。

  板桥地检署起诉黄俊哲竞选时的服务处主任唐龙辉、选区里长黄荣钦、张嘉涓、邻长陈建忠,以每票1000元新台币帮黄俊哲买票,板桥地院将5人判刑4年到1年不等。

  黄俊哲同党战友林水山落选,台选务主管部门公告当选名单后,林水山即以黄俊哲涉与竞选团队共同贿选,诉请法院判黄俊哲当选无效。黄俊哲坚称自己不知情,更没允许桩脚买票。 

  法官引用刑事判决,认为组织性买票行为攸关候选人政治声望与前途,候选人断不可能不参与或放任竞选团队擅做主张,认定黄俊哲知情且授意,不仅当选无效,还须负担诉讼费用。(中国台湾网 李迪)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