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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议员陈进雄涉嫌贿选 被判5年

2011年11月30日 20: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南市议员陈进雄被控于去年的五市议员选举中涉嫌贿选,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依违反选举规定判陈进雄有期徒刑5年,并罚金300万新台币。

  日前,陈进雄被控以每票500元新台币向选民买票。去年11月,台南地检署发动4波搜索行动,分别在陈进雄住处等多处地点,查扣贿选名册等证物。今年2月10日,台检方对陈进雄在内的21人提起公诉。

  判决书指出,陈进雄与当时担任竞选总干事的林聪辉、特别助理魏育民,寻求新营农会总干事周元鼎等人担任桩脚,要求农会员工提交选民名册,由陈进雄竞选总部支付贿款,向57人买票。

  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规定,判处陈进雄有期徒刑5年,并罚金300万新台币;判处林聪辉有期徒刑4年;判处魏育民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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