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30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军士兵江国庆14年前因奸杀女童罪被处决,今年9月台湾军事法院改判无罪,并启动赔偿机制。台军方昨天宣布,依刑事补偿法所支付的赔偿金1.3185亿元新台币,将向前台防务部门负责人陈肇敏等8名涉及构成冤狱的军官求偿,目前已对8人提出假扣押审请。
据台媒了解,8名军官包括时任台空军作战司令的陈肇敏,政战保防部门的柯仲庆、邓震环、何祖耀、李书强,军法部门的曹嘉生、赵台生、黄瑞鹏,当时官阶从上尉到中将不等,目前都已退伍。
这笔1亿多元新台币的赔偿金,已在律师见证下交付江母王彩莲。台军方指出,台北部军事法院依规定先垫付刑事补偿金,然后由该院组成求偿委员会讨论是否应向承办人员求偿;委员会成员包括该院成员四人、外界学者专家五人,讨论结果决定,以陈肇敏等8人为对象,就补偿金全额行使假扣押的保全程序。
据台媒了解,本案发生于1996年9月12日,位于台北市公馆的空军作战司令部,一名女童在营区内遭奸杀。当时在作战司令部服役的江国庆,由于测谎未过,在项目小组进一步侦讯后“坦承”犯案,经台军事法院判决死刑,次年枪决。
去年台湾监察部门调查报告指出,江国庆当年曾遭诱逼,做出杀害女童之自白,全案重启调查;台北地检署今年5月起诉另一士兵许荣洲,台军事法院根据新事证再审,今年9月改判江国庆无罪。(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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