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财团法人陈沼涛文教基金会创办人陈沼涛过世后,六名子女指控七弟陈世锦独占内湖区房屋,提告索要。经台北地院判决,陈世锦应将房屋所有权、租金按比例分配给六名兄姊。
据台媒了解,陈沼涛生前是台北市大地主,育有陈世锦等三个儿子及四个女儿。陈沼涛于2007年过世后,留下多笔土地与财产,估计每名儿子分得5亿多元(新台币 下同)、女儿各分得1亿多元。
但六名兄姊指控七弟陈世锦拿走他们的印章、证件等,将不动产过户到自己名下、领走上千万元保险金,涉嫌伪造文书、窃盗等罪嫌,但检方认定陈沼涛生前主动分配财产,予不起诉处分。
于是六名兄姊再提民事诉讼,主张当初父亲在台北市内湖区堤顶大道土地上兴建房屋,并租给旅馆业者,现在房屋登记在七弟名下,但他们均拥有继承权,七弟应将该笔土地与房屋所有权、房租平均分配给其它兄姊。
台湾法院审理认为,陈沼涛分配土地给各子女,但土地上兴建的房屋,由陈沼涛出资兴建,再指示陈世锦代表陈家登记为起造人,并非等于是兴建完成后,由陈世锦单独取得,判决陈世锦应按照土地继承比例,将部分建物所有权、租金移转给其它兄姊。(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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